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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孕后如何做产前检查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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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怀孕以后,孕妇的身体要发生一系列的生理变化,不注意保护也容易发生小产、早产、胎位不正、产前流血、血压较高、浮肿等。产前检查是防止异常现象发生的 措施。

  产前检查的时间应从确诊怀孕时开始,初次应进行各系统的全身检查,包括心肺、尿蛋白、尿糖的检查等。测量血压与体重,并与基础血压相比较。对有遗传病家族史或异常分娩史者,应在孕早期引起重视。上述检查未发现异常者,在怀孕20~36周每4周检查一次,36周以后每周检查1次共9次,每次都应测量血压、宫较高、腹围、体重、胎心、胎位,检查有无浮肿,定期做各项化验等。

  如有异常发现,应根据病情增加检查次数。怀孕期间如有下列情况,立即到医院诊治:一是怀孕早期剧烈呕吐;二是严重浮肿;三是头晕眼花;四是心慌、胸闷、不能平卧;五是腹部剧烈疼痛;六是阴道出血。无论在城市与农村的女性,都不要忽视产前检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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